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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山东省枣庄市政府动用警察强制教师下岗,又行政干预司法,上告无门(行政诉讼)谁能帮我,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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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1 20:47  资料  主页 短消息  加为好友 
山东省枣庄市政府动用警察强制教师下岗,又行政干预司法,上告无门(行政诉讼)谁能帮我,万分感谢!

 2003年5月13日山东省枣庄市政府以调整市属职业教育资源,创办枣庄技术学院为由,成立了枣庄市职业教育领导小组。对《枣庄市商业职工中专》等七所市属中等专业学校进行强行合并,并采取种种非正常手段,威逼胁迫七校135名教职工填写了《市属职工中专人员分流安置审批表》然后强令教职工回家,致使135名教职工失去了工作。
>
>  2004年4月26日,为了维护我们135名教职工的合法权益,我们联名委托了上海中远蓝天律师事务所和济南安邦顺义律师事务所的岳文辉乙世鹏等5位律师,向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状告山东省枣庄市政府侵害教师的合法权益,要求枣庄市政府依法办事,纠正违法行为,恢复135名教师的工作岗位并
>  赔偿因政府违法行为而给受害教师造成的经济损失,但是,由于枣庄市委、市政府的出面干予,致使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种种借口,不予立案。后上诉材料又送达山东省高院,但至今没有结果。
  市政府有关部门为了制造出所谓的职改政绩,采取了违法及武断的手段,有公安局的张处长石处长组成了一个小组专门对付我们这些教师,限定全体教职工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条件的填写〈市属职工中专人员分流安置审批表〉并签字,否则将强行辞退。为了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部分教师向省及有关部门反映了枣庄市政府的违法做法,并向法院提出申诉,对此市政府坚持其错误做法,对反映问题的教师进行了阻饶和监视,有的教师被24小时监视,晚上有人用汽车的灯对着我们的宿舍照射进行骚扰,动用公安人员把我们给软禁起来,不允许我们和家人联系。甚至连洗澡也在有关人员的监视之下,同时威胁和暗示广大教师,如再向上面反映问题,其爱人有工作的下岗处理,有职务的将受到免职处理,对坚持上访反映问题的教师一律按法论功人员进行处置.
  我们多次向最高法院、国务院信访部门反映,并有国务院信访部门要求处理的复函,但枣庄市政府上顶国务院,压着不办,国有土地(校园)低价卖给自己的亲人,我们恳求良知的同行伸出援助之手,拉兄弟一把,135名被逼下岗的教师万分感谢!
  电话:06326198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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