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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编 执行
一、各种判决、裁定的执行程序
(一)死刑立即执行判决的执行 〔重点法条〕《刑事诉讼法》
第210条最高人民法院判处和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
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应当予以减刑,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请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应当执行死刑,由高级人民法院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第211条第1款(节录) 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7日以内交付执行。
第212条 人民法院在交付执行死刑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
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
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
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间有无遗言、信札,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在执行前,如果发现可能有错误,应当暂停执行,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裁定。
执行死刑应当公布,不应示众。
执行死刑后,在场书记员应当写成笔录。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执行死刑情况报告最高人民法院。
执行死刑后,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罪犯家属。
《高法解释》 第338条 最高人民法院判处和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裁定,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命令;最高人民法院授权高级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裁定,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命令。
第341条 最高人民法院和高级人民法院的执行死刑命令,均由高级人民法院交付原审人民法院执行,原审人民法院接到执行死刑命令后,应当在7日内执行。
〔法条提示〕注意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的主体和执行死刑立即执行的主体。
(二)死缓、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和构役判决的执行 〔重点法条) 《刑事诉讼法》
第213条 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 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1年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于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
对未成年犯应当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刑罚。
执行机关应当将罪犯及时收押,并且通知罪犯家属。
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执行期满,应当由执行机关发给释放证明书。
〔法条提示〕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不同的刑罚是由不同的司法机关执行刑罚的,掌握具体的执行机关: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应当由国家专门的刑罚执行机关监狱执行,而拘役应当由公安机关执行,余刑期l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应当由看守所代为执行,未成年犯应当由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罪犯被交付执行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这里的“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是指第一审人民法院。
(三)缓刑、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罚金、没收财产、无罪判决的执行 〔重点法条〕《刑事诉讼法》
第217条 对于被判处徒刑缓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交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考察。
对于被假释的罪犯,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予以监督。
第218条 对于被判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执行期满,应当由执行机关通知本人,并向有关群众公开宣布解除管制或者恢复政治权利。
第219条 被判处罚金的罪犯,期满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裁定减少或者免除。
第220条 没收财产的判决,无论附加适用或者独立适用,都由人民法院执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会同公安机关执行。
第209条 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无罪、免除刑事处罚的,如果被告人在押,在宣判后应当立即释放。
〔法条提示〕行刑机关主要包括监狱、人民法院和公安机关。人民法院执行的范围包括死刑立即执行、罚金刑、没收财产刑(第220条);公安机关执行范围包括拘役刑、暂予监外执行、缓刑、假释、管制刑、剥夺政治权利。
需要指出的是:1、交付执行的主体是人民法院(由公安机关送交);2、对执行进行监督的主体是人民检察院;3、监外执行的主体是公安机关。
总结:能够立即执行和财产刑由法院执行(原审法院),短期自由刑和需要考察的由公安机关执行,其他由监狱执行,少年犯由少年犯管教所执行。
【2005单选37】执行机关是指将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付诸实施的机关。下列有关执行机关执行范围的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
A.人民法院负责无罪、免除处罚、罚金、没收财产及死刑立即执行判决的执行
B.公安机关负责送交执行时余刑不足二年的有期徒刑和拘役、管制、缓刑、剥夺政治权利、监外执行等的执行
C.监狱负责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和送交执行时余刑二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的执行
D.未成年犯监狱负责未成年犯被判处刑罚和劳动教养处罚的执行
【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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