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3-1 15:38
yu710xia@chinalawedu.com
[求助]简答题,可以概括的做回答吗?
例如说:
Q:国际法的法律性质
那我可以这样的回答吗?
A:
1、国际法普遍存在于国际社会 ,并以国际条约和国际习惯作为表现形式。
2、国际法是由众多国家依一定立法程序制定的 ,虽然不是由一国立法机关或一个超国家的国际立法机关制定,但今天的国际公约都是众多国家通过国际会议或国际组织的形式,依一定的程序制定的(缔约程序)。
3、国际法的法律效力为国际社会所承认。
4、国际法具有强制性 。
[img]emot/em18.gif[/img][img]emot/em18.gif[/img] 新人上路,请前辈们多多指教啊[img]emot/em18.gif[/im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