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8-13 0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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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赡养与家庭问题
我老公家4姐弟,上面三个姐姐,我老公是家里的老幺。
父母和三个姐姐在一个厂区工作。而我老公离家比较远 。
2006年7月,老公的父亲因车祸去世。应母亲的要求,把对方的赔偿款以及其它其他的现金,共有9万多元钱。交给大姐保管,而母亲每月还有1千多元的退休金,交给二姐管理,由大姐二姐共同照顾她的生活起居,在二姐家居住。(那时母亲在人搀扶下还能行走)。
2007年,母亲摔了一跤后,就再也不能下床行走。
2007年11月,不知什么原因二姐带同母亲回父母的房屋居住。
2008年8月8日,三姐通知我们说,母亲生病了,大姐不管,二姐也不愿把母亲送医院去,说要花很多钱。是她把母亲送到厂职工医院,医院要求立即住院(厂职工医院的报帐比例是80%)。叫我们过去。
赶去了才得知,她们说母亲的钱用完了,而她们又在背着三姐和我老公的情况下,在2007年11月,架着母亲去公证遗嘱留给了二姐。现大姐和二姐说,母亲住院没钱,需几兄妹共同负担,就是母亲出院,也要几兄妹轮流照顾负担。
母亲因缺乏细心照顾,完全变型了。又得了非常多的病。她叫我们救她,说她大女儿不管她还要打她。二女儿连牛奶都不买给她吃。想告她们。而我们和三姐又没条件照顾她。我老公得过重症胰腺炎现又有糖尿病,要长期治疗,而且我们还有一个三岁的小孩要抚养,我们又没房子,还欠了几十万的债。三姐独自抚养女儿,2006年又得乳癌。我们的经济都非常拮据。
现我们实在无力承担,而我们又拿不出证据告她们,只有二姐家的邻居和父母家的邻居零星证言。母亲现生活、医疗又没有保障,请大家帮帮忙给我们出出主意。
2008-8-19 10:52
slsjj@chinalawedu.com
(个人意见仅供参考)如果老人跟随你们生活的话,本人认为有以下几点可以尽量减轻你们的负担。1、如果老人神志清醒可以准确表达自己真实意思的话,可以请公证处再次公证变更遗嘱(同等效力的遗嘱以时间靠后的为准);2、老人的养老金应收回,以供老人生活起居使用,如遭二姐拒绝可到法院起诉(让老人签份委托代理书,以老人名义起诉最好);3、老人生病住院治疗费用子女需均摊,保存好有效票据,不给就起诉;4、如果老人每月1千元的养老金不足以支付日常生活所需起诉其他子女给付生活费用;5、大姐处保管的9万元钱,是父亲遗产,大姐不具备处分权利,应诉返还,合理使用的应出具证据证明,没有证据法院应支持你的诉求。6、对老人的赡养不仅是经济上的还应有生活和情感上的关怀,如其他子女没有尽到这些义务,我想在诉讼时追加些生活费法院还是会支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