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保教育论坛 » 司法考试 » 司考杂谈 » [参考]2008国家司法考试出题人员名单及简介!


2008-7-5 10:37 hfpf46@chinalawedu.com
[参考]2008国家司法考试出题人员名单及简介!

[attach]10386[/attach]

2008-7-5 13:07 zhangchao789@chinalawedu.com
:praise. :praise. :praise. :praise.

2008-7-5 14:57 szw0518@chinalawedu.com
够狠!

你够狠的,阅读不了,行,我服了

2008-7-5 15:29 hfpf46@chinalawedu.com
随着考试日子的临近,届时将会有越来越多的好资料与平时喜欢交流的朋友们一起分享。所以有时间的话,请在论坛里多多发言,与大家一起多交流、讨论,为了通过08司考一起努力。

2008-7-5 19:40 kaori95@chinalawedu.com
花那么多时间看贴回帖甚至发无聊的贴来获得这所谓的信息,有意义吗?还不如用这些时间多听两个课件多做两个练习呢!
搂主应该好好反思一下自己的行为!

2008-7-5 19:45 tangyuehua666@chinalawedu.com
46,从哪搞来的,为什么下载完了打不开呢?:?

2008-7-5 23:38 hxg6666@chinalawedu.com
2008司法考试-宪法的命题规则以及复习技巧

(一)命题基本规律
    根据1999—2005年历年宪法学考题分值分布的统计情况,在2004年司法考试题型改革之前,宪法学部分以往的考查分值均在15分左右浮动,平均每年为15分;2004年、2005年因为将多项选择题和不定项选择题每道题的分值提升为2分,分别达到20分、23分。但就试卷一的总分150分来看,比较而言,宪法学部分在司法考试中所占分值虽然不高,但试题设计均紧扣法条,属于记忆考查型题目,在每分必争的司法考试中是重要的得分点。因此能否拿下这部分分数,是在试卷一的考试中争取高分的关键,做好对宪法学部分的复习也就不容忽视。
    从历届真题来看,宪法条文一直是最重要的考查对象,其中较为侧重的考点主要有:公民基本权利,国家机构,选举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和特别行政区制度,宪法修正案;另外还经常涉及对宪政基础理论和《选举法》、《立法法》有关内容的考查。国家机构部分的知识点向来是宪法学考试中重要的命题领域,由于这一部分知识点较多,条文繁琐,且细节复杂,易于设计考题,从而成为历年出题的焦点。另外,结合当年形势,对特别行政区制度和宪法修正案的考查题目也屡屡出现。
    从整体上讲,宪法学考题的设计有两个突出特点:
    第一,注重细节,对记忆精确度的要求高。这个特点在对选举制度和国家机构这两个重点部分的考查上表现的更为明显。这两部分涉及的主体多、数字多,且许多地方大同小异,有的细节仅一两字之差(如“半数以上”和“过半数”),很多内容没有固定规律可循,对考生记忆准确度的要求很高,稍欠把握便会举笔难下。加上在题型上,自律考2002年改革为司法考试后,宪法学内容出现了不定项选择题目,更增加了一定的答题难度。如果平时复习不注意比较、总结和归纳,仅凭零散的记忆和临场猜测,很难排除干扰选对正确项。
    第二,考查知识点受时事影响较大。宪法是国家社会生活中各种矛盾和变革的集中体现,对政治形势变化的反应十分敏感。虽然在各个部门法中都有联系时事出题的实例,但围绕时事命题的倾向在宪法学部分的考查中体现得尤为明显。如2004年的试题中,即两次出现了对2004年3月14日十届人大二次会议刚刚通过的最新宪法修正案的考查。因此,对与当年重大政治时事有关的知识点,考生一定要予以特别注意。
    另外,还需要留意有内在关联性的知识点在内容上的贯穿比较。如在复习四个宪法修正案时,必须要将每次分别修正的内容及其意义联系起来区别记忆。,罗列了前三次宪法修正案的有关条文,表述全部正确,要求考生从中选出属于1993年宪法修正案的内容。对于只重视记忆不注意比较和区分的考生来说,比较辨别型题目题目是最容易混淆和出错的地方。
    (二)复习技巧
    与2003年重视对宪法学理论部分考查的做法相比,2004年司法考试几乎全部以宪法条文为内容命题,形成了明显的反弹之势,而2005年又加强了对宪法理论的考查。对法条的考查不再局限于一部《宪法》法典,而频频出现结合其他单行法如《选举法》、《立法法》、《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国籍法》,以及《地方各级人大和地方政府组织法》等的命题内容。另外,有时还会涉及其他部门法的知识,如2004年试卷一第84题,考查法律法规相抵触时的处理,涉及行政诉讼法中关于法官审理行政案件的依据和有关司法审查权问题。这就提醒我们在相关知识点的复习上要注意与对宪法学基础理论、有关宪法性法律和其他基本法律的复习相结合,以加强应对综合性题目的能力。同时,对相似的和易混淆的内容应多作比较,清楚区分,联系记忆,分别把握。如把宪法第二章中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与宪法总纲中的一般性权利规定相比较,把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下的自治权和特别行政区享有的高度自治权相比较,把1999年和1993年的两次宪法修正案修正的内容相比较等,这样有助于更准确地记忆和掌握这些知识点。
    还应提醒考生的是,由于宪法学考试的重点内容比较集中,致使重要知识点历年重复考查率较高。如人大代表的选举程序,对特别行政区高度自治权的表述,宪法修正案内容的辨别记忆,有关国家机关行为的改变和撤销权,等等。关于公民基本权利特别是选举权利、政治权利等知识点更是一考再考的热点。因此,考生在复习时要注意把握命题规律,吃透重点难点,立足于对重要法条的记忆,多总结,多归纳,多做题,提高在选择项中抗干扰信息的能力。

2008-8-29 08:06 hfpf46@chinalawedu.com
:police

2008-8-29 12:18 kaori95@chinalawedu.com
谢!
晕了,太详细了。。。

2008-9-3 18:06 Jenkinsma@chinalawedu.com
2008国家司法考试出题人员名单及简介(以下按姓氏笔画排序)

[b]1.丁露[/b],女,中国司法部司法考试司司长  

[b]2. 于安[/b],男,1956年生,北京清华大学法律系副教授、系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在北京中国政法大学获法学硕士学位,曾获丹麦政府讲学金和德国马普讲学金,在丹麦国立奥尔胡斯大学法学院和德国马普研究所作访问学者。曾参加《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条例》、《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起草研究工作。主要著作有《和政诉讼通论》(主编)、《政府行政法律行为》(主编)、《行政诉讼法》(“九五”规划高等学校法学教材)(第一作者)等。

[b]3. 马怀德[/b],男,中国政法大学研究员,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制所副所长。1965年10月生于青海西宁,1984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同年考入中国政法大学,1991年获得行政法硕士学位,1993年获得博士学位,系我国首位行政诉讼法学博士。1993年留校任教。1995年晋升为副研究员,1998年破格晋升为研究员。1995年、1996年,先后赴美国波士顿大学和澳大利亚墨尔本大学作高级访问学者。现任《行政法学研究》主编,中国法学行政法研究会理事、副秘书长,中国监察学会常务理事。曾获“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优秀青年教师奖”、“全国杰出中青年法学家提名奖”、“中国行政法研究会优秀科研成果(论文)一等奖”、“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
出版学术专著、合著二十余部,专著有:《行政法制度建构与判例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国家赔偿法的理论与实务》(中国法制出版社1994年出版)、《行政许可》(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主编:《中国行政法》、《中国行政诉讼法》、《中国立法体制、程序与监督》等著作。曾在《中国法学》、《法学研究》、《中外法学》、《政法论坛》发表论文百余篇。

页: [1]


Powered by Discuz! Archiver 5.5.0  © 2001-2006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