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3-10 11:33
Jenkinsma@chinalawedu.com
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因果关系:实质上是认定行为人对于结果是否有支配力。因果关系的目的是使刑罚理性化。
1、条件说:
目前以条件说(公式:没有前者行为就没有后者结果时,前者就是后者的原因)为理论基础,应考虑在介入因素的作用下,先前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有无刑法意义上的因果关系。存在条件关系时,原则上具有因果关系;但在介入独立的行为或事实导致结果发生时,则例外地否定前行为与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但是对于过失犯罪,则需要过失行为和结果间在客观上有相当因果关系。即根据经验法则,在当时的条件下,一般此行为会发生同样的结果。例:交通肇事罪。
2、客观可归责性
(1)制造不受容许的风险:如果行为人的行为是降低风险的行为、非制造风险的行为或者是制造被容许的风险(一般人本来要承担的风险),即使出现结果,也不具有客观可归责性。
(2)风险实现:如果结果的发生虽然和行为人的行为有关系,但是基于一般人的生活经验所无法预料的方式发生,那么不可以归责于先前行为人。
(3)结果在构成要件的效力范围内:行为与结果的风险关系并不是在构成要件的保护效力所要掌握的范畴时,不可以归责于行为人。
★3、介入因素:
介入因素包括:自然事件、他人行为、被害人自身行为、行为人的第二次行为。
主要考虑:
(1)介入因素的性质以及同先行行为之间关系,即介入因素本身的出现是异常还是正常的、介入因素是独立还是从属于先行行为的?如果介入因素的出现是异常的、介入因素本身独立于先行行为,则先前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被切断而导致不存在刑法意义上的因果关系,反之,则先行行为同危害结果的因果联系并未切断而仍存在刑法意义上的因果关系。
(2)介入情况对结果发生作用的大小。
例:1、下列关于刑法上因果关系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2003年试卷二41题,多选)
「答案」ABCD
A.甲欲杀害其女友,某日故意破坏其汽车的刹车装置。女友如驾车外出,15分钟后遇一陡坡,必定会坠下山崖死亡。但是,女友将汽车开出5分钟后,即遇山洪暴发,泥石流将其冲下山摔死。死亡结果的发生和甲的杀害行为之间没有因果关系
B.乙欲杀其仇人苏某,在山崖边对其砍了7刀,被害人重伤昏迷。乙以为苏某已经死亡,遂离去。但苏某自己醒来后,刚迈了两步即跌下山崖摔死。苏某的死亡和乙的危害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C.丙追杀情敌赵某,赵狂奔逃命。赵的仇人赫某早就想杀赵,偶然见赵慌不择路,在丙尚未赶到时,即向其开枪射击,致赵死亡。赵的死亡和丙的追杀之间没有因果关系
D.丁持上膛的手枪闯入其前妻钟某住所,意图杀死钟某。在两人厮打时,钟某自己不小心触发扳机遭枪击死亡。钟的死亡和丁的杀人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即使丁对因果关系存在认识错误,也构成故意杀人罪既遂
2、关于因果关系,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2006年卷二第2题,单选)「答案」D
A.甲故意伤害乙并致其重伤,乙被送到医院救治。当晚,医院发生火灾,乙被烧死。甲的伤害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
B.甲以杀人故意对乙实施暴力,造成乙重伤休克。甲以为乙已经死亡,为隐匿罪迹,将乙扔入湖中,导致乙溺水而亡。甲的杀人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C.甲因琐事与乙发生争执,向乙的胸部猛推一把,导致乙心脏病发作,救治无效而死亡。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是否承担刑事责任则应视甲主观上有无罪过而定
D.甲与乙都对丙有仇,甲见乙向丙的食物中投放了5 毫克毒物,且知道5毫克毒物不能致丙死亡,遂在乙不知情的情况下又添加了5 毫克毒物,丙吃下食物后死亡。甲投放的5 毫克毒物本身不足以致丙死亡,故甲的投毒行为与丙的死亡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
2008-4-7 16:48
xwdppp@chinalawedu.com
总结得不错,其实从从条件说为基础,分析介入因素是独立导致中断还是从属不影响因果关系成立,
认真思考总结一下还是容易判断,毕竟考试不能争议太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