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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2-26 08:55 jiangr123@chinalawedu.com
几个法理学问题,需要大家帮忙解答

;-D 1.国家意志性是法区别于其他社会规范的区别之一,这句话是不是正确的?
个人认为是错误的,理由:法是国家意志的体现,但并不是说国家意志均体现为法。国家意志也可以用其他形式表现出来,这里的其他形式就有可能是其他社会规范,所以我觉得题目本身的说法太绝对了。请大家帮忙指点。

2.非规范性法律文件是不是法的渊源?

3.下列哪些属于法的继承?
A 清朝法制对明朝法制的承受
B 近代法国对罗马法的承受:-P
C 日本法对德国法的承受

4.法律规定业已修正需要重新定义其相关内容,这句话什么意思?请帮忙举例说明一下,另外这种情况是否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律解释的权限范围?

5.引起下列法律关系产生的法律事实是单一的法律事实的有哪些?
A 因债权人与出质人签订合同而成立质押关系
B 因婚姻登记而成立夫妻关系
C 因债权人放弃债权而发生合同终止;-D

2008-2-26 15:34 zhangyi102220028@chinalawedu.com
个人觉得:

1。国家意志性,就是指法的正式性和阶级性,然而法有它的客观性,也就是物质性,这也可以牵涉到国家的意志问题。 我个人觉得这句话是正确的。
2。应该是属于法的法的非正式渊源,指那些具有法律意义的准则和观念,这些准则和观念尚未在正式法律中得到权威性的明文体现,如正义标准、理性原则、公共政策、道德信念、社会思潮、习惯等。
3。BC  (这个我实在是一点都不理解,蒙吧,我不理解关于历史的连续性问题,希望能得到解答)
4。不懂。
5。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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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3-30 19:47 zq1980zq@chinalawedu.com
回复

1、个人认为 ,国家意志性是区别于其他社会规范的区别之一是错误的。应该是国家强制性是区别于其他社会规范的区别之一吧。
2、根据我所理解,非规范性法律文件不能算是中国法的渊源。
     非规范性法律文件,是指国家机关或者国家机关授权的组织在适用法律的过程中发布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个别性文件。如:人民法院的判决书、人
     民检察院的批准逮捕决定书。
     楼上所说的非正式渊源,我认为不妥,非正式渊源 ,是指具有法律意义的准则和观念,这些准则和观念尚未在正式法律中得到权威性的明文
     体现,如正义标准、理性原则等,所以,非规范性法律文件,不一定是发的渊源。
3、选B     属于法的继承。  C选项属于法的移植。
4、这句话的意思,我认为是说,某法条已经修正了,现在的法条没有法律效力了,相关事宜参考重新规定的新法条。
     至于例子也没有想到合适的。
5、选C   
    单一的法律事实,是指无需其他事实出现就能单独引起某种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者消灭的法律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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